甘肃省公安厅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11-16 17:21:30 网络

2020年12月20日,甘肃省厅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认真开展司法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整治清理处置“专项督察”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推行多项举措,突出管理工作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行为,增强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管理标准化能力,从管理工作区域、管理模式、工作流程、管理监督等四个方面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常态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该中心严格要求坚持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中涉案物品与监管人员分开的基本原则,打造出专用的涉案财物存储室及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将智能化管理平台应用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对涉案财物进行全方位保管,预防物品损坏、遗失;严格遵照管理室规范要求,安装防盗门窗、监控器、消防器等设施,定期通风,加强防火、防盗、防潮标准,保障涉案财物管理安全性,最大程度降低环境因素对涉案财物导致损坏的可能性;对涉案财物及管理室进行定期和休息日前核查和检查,保障涉案财物井然有序查询方便,保管生态环境安全。

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收到涉案财物阶段,专职管理人员对移交的涉案财物开展初阶段归纳,相结合移交明细单,认真核对物品名称、型号规格、尺寸、数量等,与公安机关移交工作人员面对面盘点核对涉案财物,相对于不合乎收到要求的涉案财物、明细单以及其他材料,案管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公安机关移交工作人员修正材料证明或按规定回绝收到;案管单位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给予收到并收入保管库开展管理,并立即上传业务应用系统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保证盘点准确无误、交接工作一目了然、登记井然有序。

依托于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案件流程监控模块,指定专门针对流程监控员,对涉案款物的各个阶段推行在线监控,认真核对扣留、处置款物的裁判文书有没有一应俱全,对存有的不合规相关问题及早指出改正建议;根据在线监控案件最新进展,及早督促每宗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处置;对处理程序中的具体时段执行过期预警提示机制,使涉案款物监管工作任务从案件受理延伸至办理全过程。充分运用检察官业绩考核评价的作用,激起司法机关办案新动力,推动涉案财物工作任务管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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