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物证管理系统日使用中对物证进行分类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2-11-28 16:54:50 网络

在公安机关物证管理系统日常工作当中,对涉及案件侦查的相关材料进行提取、鉴定、保存中发现物证的种类多种多样,保存要求也不尽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依据相关的法律要求,物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七种法定表现形式之一,在案件立案时就产生,直至案件终结并处理才消失。物证在相关过程中保存方法方式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物证及其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因此公安机关物证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是保证刑事案例诉讼公正性和合法性的必要条件。

物证管理系统

北京贞和科技物证管理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5G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坚持“分类保管”“简约实用”和“安全可靠”原则,系统把物证按特性分为多种类别,支持物证的分类保存,根据物证的种别分为普通、电子、生物、贵重、危爆、毒品和异形等种类,合理的分配保存位置,为每件物证建立唯一的标识码进行电子档案化管理,并用RFID电子标签进行识别和区分,系统既保证物证管理过程中的绝对安全,又最大限度提升场地利用率,从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贞和物证管理系统通过对每一样物证绑定具有唯一性的RFID标签,并根据物证的种类及监管保存要求,分配好合理的存放位置,十分利于系统后台处理。系统能快速查询物证相关信息,物证的出入库数据智能化实时上传,根据证物绑定的RFID标签能快速了解物证信息和存放位置、在库状态。系统提供了物证保存各方面实时数据统计分析,为案件的侦破及各级主管部门更好地监督物证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和高效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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