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龙江县公安局搭建物证管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11-08 18:18:12 网络

建设物证管理系统提升内部结构管理工作,推动执法办案标准化。规定审理案件单位首要搞好自检工作,定期检查物证扣押处理结果开展自检并立即向案管单位报送自查情况;提升案管机构对物证的管理工作作用,案管单位汇同纪检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审理案件单位的入库物证明细单和物证开展安全检查,做好从细节方面严格监督,进一步规范物证管理制度,推动执法办案的标准化。

实施物证集中管理,保证妥善保管。认真落实扣管分离,全部暂扣款通通交至财政专户集中管理;构建物证专用室,安装防盗门、窗、保险柜和报警系统、监控器,搞好除霉防水防潮防火等举措,由案管单位专业人员负责有关物证的接收、监管和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对接收到的物品实行“记帐设卡”对策,做好一案一帐、一物一码,账物明细全透明。

前不久,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提升案管物证的监管,提升执法办案内部监督,齐齐哈尔龙江县公安局物证项目把有关物证已经全部依照物证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标准化、管理制度化,获得较不错的效果。

与此同时,在做完物证接收或移送时,迅速将有关物证录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使物证在各过程的流转状况了如指掌。

此外,对随案移送的物证,物证管理系统依据公诉过程和案件审理结果,及时督促承办人员办理财物变动手续。在审理案件单位移送、处理物证时,会与承办人当众核查物证,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即可进行出库处理,保证案结物清、款清,把好。

物证管理系统

物证管理系统设立了及时响应工作方案,根据远程支撑等形式,达到多部门联合审理案件,为远程提讯、身份识别、网上搜证、综合研判、准确指导、迅速处置等审理案件活动提供即时信息保障服务。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公检法司可实现“一站式”审理案件,无缝隙对接,全过程提速,最大限度地提升审理案件效能。

郑重声明: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