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管理系统的保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21 18:12:41 网络

公安信息化建设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公安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目前,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各级公安机关不断推进信息化网络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专线网、局域网、互联网“三网”建设发展迅速。已基本建成覆盖所有公安集数据、视频、语音功能为一体的全国性专用网络平台,为各项公安信息化应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物证管理系统

但是现在物证的管理水平还非常有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有些关键业务流程甚至还停留在几年前的纯手工模式上,数据量大,工作效率低下,致使每年的物证未处理率均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从而引发一系列因管理混乱导致的违规问题。物证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还处于空白阶段。

因此构建高效、实用的物证管理信息系统,是切实提高物证管理水平的需要,是我国不断推进的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设进程的需要。建设物证管理信息系统,是刑事技术手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构建物证管理信息系统,把物证管理工作与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其他刑事技术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物证的动态流转中准确掌握物证从采集、检验、保全到案件侦破和审理进行全流程管理与跟踪,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物证保全的方法包括原物保全、复制保全、照相保全、封存保全等。

1、所谓原物保全,即采用提取和保管原物的方法保全证据的证明价值,主要适用于体积不大的物证。

2、所谓复制保全,即采用复制和制作模型等方法保全物证的证明价值,主要适用于各种痕迹物证。

3、所谓照相保全,即采用照相的方法保全证据的证明价值,主要适用于各种不宜提取原物的物证和不易长期保存的物证。

4、所谓封存保全,即采用封存财物等方法保全物证的证明价值,主要适用于容易转移、灭失的大宗物证和与案件有关的金钱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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